今天參加朋友的婚禮,前一天晚上,他問我可不可以當他的證婚人。
我去到才知道原來他們宣誓時,我要坐在他們對面。結果是我比一對新人還要緊張。
一年前的某天,我在圖書館遇到我的朋友,也就是今天的新郎,那時他給我看他買的一隻指環,我看了,幾乎要落下淚來。因為替他高興。
好像只有二十出頭就結婚才可以辦那麼簡樸的婚禮吧。多麼好,所有出席的人都如此真心,而不是為了吃你的乳豬或玩你的抽獎遊戲。
我想起上一次自己的另一位好朋友結婚,我遲了五分鐘,他們就已經結完婚,走在路上。然後我們一起坐地鐵,到旺角一家樓上Cafe 舉行 wedding party.
新郎在席上唸了他自己譯的一首法文詩,雨果的。到現在我只記得詩中最後四字是「剎那芳華」。但那感覺還停留著:昏暗的燈光,新娘一貫的十三點傻笑,和新郎的沉靜。
最後還有他們朋友所拉的小提琴,說真的,他拉得好爛,但好像正因為他是拉得如此地爛,我又感動到幾乎想哭。
好想出賣你們的樣子,貼一張那天拍的照上來。
那天,我拍了第一張,你們都正正經經的笑著,然後我不知說了什麼(我忘了)但你們之後便笑得如此自然,每人的笑容都與別不同。可惜那間CAFE的燈光如此昏暗,我事後如何執也執不走那些雪花般的顆粒。我也不在相片內,好可惜,我一直認為那是一張我最滿意的人像照。
1 則留言:
出賣我的人不少,我不介意多一個,只要大家玩得高興就好
一路順風,請代我問候阿里山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