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入紅館,還很娘地在門外買了螢光棒。
坐得好高,而且頗側,全程望住的是陳綺貞的側面,只見到她的頭髮又大束,又蓬鬆。大銀幕上才見到,她幾乎沒化妝。初出場時穿的雖是白長裙,也在裙下悄悄露出破爛牛仔褲,整條左臂都畫上了紋身──這種風格,恰如她的歌,既溫柔,又暗藏堅強的力量。
有人曾對我說,陳綺貞只適合做INDIE,她要是能開到大型演唱會,她就不再是陳綺貞了。實在我很害怕這種說法,但我會相信外在的榮譽並沒有改變她。唱了幾首歌才開腔的她,青澀地只懂說:「你們好,我叫陳綺貞。」彷彿害怕我們買錯票,或者買了票也不知歌者是誰。
到最後一次ENCORE時,只剩下白T-SHIRT、牛仔褲,她對工作人員說:「把吉他給我,我要繼續唱。」然後我見到她低著頭,穿著白色CONVERSE,輕輕踢出了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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