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書堆壓死青文書屋老闆
葬身貨倉14日始揭發


【明報專訊】多年來有不少本港老中青作家和文藝青年聚腳的「青文書屋」,其老闆羅志華於年廿八(2月4日)在大角嘴合桃街貨倉整理書籍期間,疑遭20多箱塌下的書本壓困,失救致死,屍體一直藏於貨倉無人得知。直至前日大廈看更聞到惡臭報警,始揭發羅死於書叢中。「青文」結業前最後一名顧客為文化人馬家輝,他形容羅志華是文化界的「幕後推手」,「賣書者死於書堆中,是一種黑色幽默」。

編輯出版發行 推動本地文化

45歲的羅志華由88年開始接手青文書屋,跟出版行業有關的範疇,他幾乎都做過。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文化視野系列」,從找作者、編輯出版以至發行,他都一手包辦。而青文可說是文藝青年及作家的聚腳地,因為租約問題,於06年8月31日結業。愛書如命的羅志華遂把數以千計書籍暫時搬到合桃街2號福星工廠大廈10樓一個約100呎的分租貨倉,繼續經營等候機會再次開店,未料到貨倉執拾時死於書叢中。



馬家輝﹕死於書堆是黑色幽默

留連「青文」逾20載的文化人馬家輝,聽到羅志華的死訊後感到「有點詭異」,認為「賣書者死於書堆中,是一種黑色幽默」,慨嘆這老朋友「死得很文學性」。他印象中的羅性格堅忍,喜歡靜靜坐在店內,默默看守店子,偶爾與顧客寒暄一句,當提到太極,羅便會滔滔不絕,更曾邀請他一起耍太極,但馬因不慣早起而婉拒。

馬家輝形容羅是文化界的「幕後推手」,積極協助顧客訂閱書籍,即使經濟拮据,仍堅持守書屋推動出版事業,誰想到會有這悲劇結局,馬只能慨嘆「人生無常」。

與羅志華認識多年的作家葉輝,對羅的死訊感到「無法相信」。他表示,羅並非善於經營的生意人,本港近10年最重要的文學作品,近半由青文書局出版,對文代界供獻良多,惟這類人文書籍並未令羅志華賺個盤滿滿,最終導致書屋結業收場。葉輝指出,結業可能是最佳的解決方法,但羅為人樂觀,是理想主義者,仍然堅持租貨倉等待下一個開店機會。

前日上午11時許,大廈看更巡邏至分租貨倉門外時,聞到陣陣濃烈惡臭,報警揭發事件。警方發現羅被埋於約20箱書籍下,屍體嚴重腐爛,警方相信死者於年廿八返回上址貨倉,因病發昏迷或遭載滿書籍的紙箱壓住,失救致死,案件無可疑。




書後來的難過
其實也與你
和我一樣

〈悼羅志華〉◎關夢南

2008年2月15日 星期五

圖書館的秘密

你們都對我說,今天天氣很好。可惜我,躲在圖書館內,見到的只有不分晝夜,白刷刷的燈光。

我在索書號DS763.C58S45與DS763.L67之間發現一條神秘的樓梯。之前我多次經過這裡都沒有留意到。圖書館內分佈著不多不少的人,而我啞啞地走過這條樓梯,彷彿到達盡頭便是另一個世界,沒有人會發現我消失了,或存在過。我因此而感到安心。

還有不到七小時便是死期,而七小時之後,只不過是等待另一個死期。我死了一次又一次,而死亡是最孤寂的,不能與任何人分享經驗,也無法訴說往死的感覺。面對惘惘然的黑暗,我只能沉默,希望在熬過後才見人,然後假裝黑暗從不曾降臨在我身上。期間,我以理智的原因掩飾底理下,因其他事而觸發的,幽微的難過。做慣了刺蝟的人,不擅於流露脆弱。只是,你怎麼忘了,刺蝟的堅強底下,其實藏的也是果子般,敏感而柔軟的,肉。

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情人節


哈囉,天氣真好
昨夜夢中割腕
順利否?
那些外星人離開
屋頂沒?
你今天還是
觀世音菩薩的淨水瓶
轉世啊?
憂鬱時候
就這樣輪流探望窗外巨大的魚缸
舉起路人的手
大家一起來呼口號:「呃……」。
吸塵器花費一整個下午
把整個房間清空之後
想著用什麼方法把自己也吸走
當獨角獸走過面前
就把牠們的角拔起來
當作麥克風
各地送來的花籃
使這裡成了假日花市
下次一起
當總統好吧?
ByeBye,
記得乖乖吃藥
噓,你不覺得可憐的主治醫生
不知道他自己
有病嗎?


〈精神病院〉│鯨向海

2008年2月11日 星期一

which column do u belong to?


Quoted from: 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親密關係的變革》










迷戀關係


親密關係


1.沉迷於「找個人去愛」


2.需要當下的滿足


3.強制伴侶做愛或獻身


4.權力不均衡


5.使用權力控制他人


6.非協商原則,尤其當問題不好解決時


7.操縱


8.缺乏信任


9.試圖改變伴侶以適應自己的需要


10.關係建立在幻想及對不快之事的迴避上


11.關係一成不變


12.期望一個伴侶會救助另一個


13.沉迷(被對方的問題和感情所困擾)


14.激情混雜著恐懼


15.為一些問題責怪自己或伴侶


16.痛苦和失望循環出現



1.優先發展自我


2.渴望長時間的滿足;逐步發展關係


3.有選擇自由


4.關係具有平衡性和相互性


5.和解、協商或輪流領導


6.分享需求、情感,以及欣賞伴侶對自己所意味的意義


7.直接坦白


8.適度信任(即知道性伴侶依據自己的個性可能會如何行事)


9.接受彼此的個體性


10.關係處理一切現實


11.關係經常變化


12.通過雙方進行自我關照


13.愛意分離(放任對方的同時,積極關注對方的幸福和成長)


14.性源自友誼和關愛


15.共同解決問題


16.舒適感和滿足感循環出現


Reading Giddens is inspiring...

2008年2月6日 星期三

To love, or Not to love

To love is to suffer. Not to love is to suffer not being loved.


當關係終結時,即使對一個「拒絕者」而不是被拋棄者來說,對方的形象、與對方的聯繫習慣以及對復交的期待,事後也會持續好多年。放棄那些否則會在目前將其轉換為迷戀性特徵的習慣是令人感傷的。愛的打擊有一個「心理的旅行時間」,要完成可能需要好幾個月;但究竟持續多長時間,取決於個人在感情方面捲入那些讓個體不得不回憶的事情的程度。聽從決裂,即「主動分手」通常只有在脫離關係的後期階段才能達成,那時痛苦和責備已經得到了實質性的處理。

     紀登斯 (Anthony Giddens)│《親密關係的變革》




and Roland Barthes says:
"every other night, on TV, someone says I love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