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光明正大,聯袂地來造訪我,一點異樣的感覺也沒有,我就分外舉止失措,只能專注地盯著自己,猜想有什麼地方可供參觀。
我唔中意被觀賞。正在打這篇日記的時候,你sd msn給我,抱怨著說自己還沒有交功課。我衝口而出:
「那你去死吧」
反應之大,連我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也許我只是無法想像,你跟她一起看著那些文字或圖片時,會分享些什麼「有趣」的地方呢。即使不含惡意,我也覺得好像被剝了衫,赤裸裸地站在你們面前,被觀看。我以為我已經麻木,已經可以放下,但原來你,只消用一隻指尖的蜻蜓,就可點水,成雷池。
我不理解,其實在見不到你的許多天,我依然能夠如常過活。
我都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歡你。愛,喜歡,還有好感,怎樣區分呢。看見「愛」這個字,就膽戰心驚。不是嗎,在這難以安身的年代,豈敢奢言愛?
往火車站的路上,我聽著《人來人往》,歌者問我,當我閉起雙眼我最掛念誰,我答,眼睛張開身邊一個人也沒有。而我知道無論我擁不擁有你,我也會記住你,對你的愛若難以放進手裡,我會將這雙手放進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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